上海市的个人公积金最低交纳额为单位和个人分别为基本工资的7%和5%,其中单位缴存比例为2%。以2021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3530元为例,单位应缴纳的最低公积金金额为3530元的7%,即247.1元;个人缴纳的最低公积金金额为3530元的5%,即176.5元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上海市的个人公积金最低缴存额并不是固定的,而是根据基本工资标准来计算的,并且在最低缴存额的基础上,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提高缴存比例。
另外,上海市的单位和个人在缴存公积金时可以按照缴存基数的1%至12%的比例自行调整缴存额,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必须等于12%。这就意味着,单位最低缴存2%,个人最低缴存5%,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2%。
对于在上海市购买住房的人来说,公积金的缴存额可以作为购房时的首付款,也可以用于购房贷款的还款。此外,公积金还可以用于退休补充养老金、支付住房租金等方面。
总的来说,上海市的单位公积金最低缴存额为基本工资的2%,个人公积金最低缴存额为基本工资的5%。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调整缴存比例,但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之和必须等于12%。公积金的缴存额可以用于购房、还贷、退休等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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